轉知臺北市政府同仁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之相關獎勵措施,依 107 年4 月19日府授客二字第10730183000號函辦理:
(一)比照客家委員會獎勵額度,依「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」,獎勵通過客語認證之全國公教人員,通過初級認證,嘉獎一次、中級認證,嘉獎二次、中高級認證,記功一次。惟避免重複敘獎,通過各級別認證者之敘獎僅以初次通過者為限,另已通過較高等級者若再通過較低級別,不予敘獎。
(二)參與客語能力認證者核予補休1日。
於108年10月26日(星期六)分桃園、新竹、高雄及屏東等四大考區辦理認證。
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8月5日(星期一)截止,並於網頁 (https://hakka.sce.ntnu.edu.tw/hakka_high)公告周知團體報名、認證、認證詞彙、樣卷及免付費服務專線等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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